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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1 11:27: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中粮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屯河并对其内容的股份公司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有限议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年第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次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下午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0月31日9:30—11:30时,时股13:00—15:00;

2、中粮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公司2018会议室;

3、屯河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股份公司告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有限议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弘波先生;

6、年第本次大会的次临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时股规定。

二、中粮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5人,代表股份615,286,93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005,604,226股的61.19%。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599,319,2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005,604,226股的59.6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人,代表股份15,967,73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005,604,226股的1.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

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15,534,6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反对413,0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弃权20,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回避599,319,200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5,534,6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反对413,0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弃权20,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回避599,319,200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15,534,6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反对413,0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弃权20,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回避599,319,200股。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5,534,6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反对413,0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弃权20,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回避599,319,200股。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15,534,6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反对413,0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弃权20,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回避599,319,200股。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15,534,6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反对413,0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弃权20,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回避599,319,200股。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5,534,6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反对413,0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弃权20,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回避599,319,200股。

(8)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15,534,6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反对413,0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弃权20,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回避599,319,200股。

(9)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15,534,6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反对413,0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弃权20,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回避599,319,200股。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15,534,6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反对413,0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弃权20,0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回避599,319,200股。

表决情况:同意35,507,884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524,0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反对406,7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弃权36,9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回避599,319,200股。

3、审议《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524,0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反对381,9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弃权61,7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回避599,319,200股。

4、审议《关于公司与中粮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524,0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反对381,9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弃权61,7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回避599,319,200股。

5、审议《关于公司与中粮集团签订关于终止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524,0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反对381,9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弃权61,7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回避599,319,200股。

6、审议《关于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524,0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反对381,9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弃权61,7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回避599,319,200股。

7、审议《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之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14,843,2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381,9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61,7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8、审议《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10亿元的中期票据,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单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3-5年,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本公司以及子、分公司的营运资金、建设资金或归还现有银行借款。

表决情况:同意614,843,288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对381,951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61,7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刘作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意见认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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